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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出台

2021-11-12 发布于 环球快讯
帝国时代3决定版 https://www.aoe520.com/

  本报讯 (记者黄文珍)为加快推动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,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,省工信厅日前出台《福建省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有效期5年。

  根据《办法》,“新材料”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,或者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。“重点新材料”是指列入工信部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目录》)范围内的同品种、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。

  申报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包括,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生产的新材料产品符合《指导目录》要求;依法拥有重点新材料产品知识产权;单个品种上一年度销售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;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生产、环保等事故;无不良信用记录,未被列入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”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”和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”。

  《办法》明确,省工信厅每年组织开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。奖励资金采用后奖补方式,根据确定的奖励企业名单,给予每家200万元奖励。对列入《指导目录》的钨、稀土、锂电正极材料及相关延伸产品的生产企业,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、责任保险等并获得国家保险补偿的,省级财政给予配套奖励,奖励金额为投保年度保费的20%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对出具虚假销售合同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专项资金的,应追缴已拨付的专项资金,情节严重的3年内禁止企业申报本项奖励资金,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。

(文章来源:泉州晚报)

文章来源:泉州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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